湖南省寧鄉(xiāng)市人民法院拍賣公告
拍賣標的:位于長沙市岳麓區(qū)重陽路170號和隆大夏913,房產證為20180440565號,共有情況為單獨所有,規(guī)劃用途為住宅,登記日期為2019年03月19日,房屋裝修現(xiàn)狀為簡單裝修,有電梯,房屋總層數(shù)為28層,標的物為9層,建筑面積:103.29㎡。
其他未盡事宜具體情況請各競買人自行查看了解,并承擔相應風險。(注:一切以實物為準)
1、該房屋戶型原結構為3室2廳,現(xiàn)狀是已改為4個單間。
2、該房屋設有抵押,抵押權人為上海浦東發(fā)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。
3、該房屋的評估價格由“全國法院詢價評估系統(tǒng)”出具,起拍價格不含房屋中現(xiàn)有家具及家電及可移動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。
特別提示:對拍賣標的物所作說明和提供的圖片僅供競買人參考,標的物現(xiàn)狀以現(xiàn)場看樣實物為準,建議意向競買人務必親臨現(xiàn)場實地看樣,如競買人決定參與競買的視為對拍賣標的完全了解,并接受拍賣標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,法院不承擔拍賣標的物瑕疵保證。司法拍賣成交后,買受人悔拍的,其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評估價:1162541元,起拍價:930033元,保證金:9萬元,增價幅度:5000元(以及其整倍數(shù))。
特別提醒:拍賣人對拍賣標的物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視頻資料、圖片等,僅供競買人參考,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,法院不承擔本標的瑕疵保證。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,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(xiàn)狀的確認,責任自負。
所在小區(qū):和隆花半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