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長沙市岳麓區(qū)岳麓大道57號奧克斯廣場5棟301號房屋,權證號碼:715147854,產權產別:私有房產,房屋用途:住宅,產權來源:買受,建成時間為2013年12月16日,發(fā)證日期為2015年6月25日,產權面積為122.96平方米,分攤面積為23.84平方米,房屋總層:33層,房屋戶型現狀為三室兩廳一廚一衛(wèi),該房屋與303號房屋部分打通,買受人需自行恢復原狀,該房屋有抵押。
協(xié)議價:1800000元(不包括房屋內家具家電),起拍價:1620000元,保證金:160000元,增價幅度:2000元。
特別注明:
1、該協(xié)議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協(xié)商一致認定。
2、拍賣物建筑面積、性質、用途、是否欠地價及土地使用費等,以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為準,如與實際不符,其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。
3、房屋相關學位、落戶問題請競買人自行到相關部門了解,若因該問題導致悔拍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4、本院的司法拍賣,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外,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機構。所以為避免您有可能產生超出實際交易的支出,請勿通過中介或其他機構參與競拍。
5、請勿將拍賣尾款打入淘寶賬號,尾款賬號見本公告第十條。
執(zhí)行案號 | (2020)湘0104執(zhí)1352號 | 執(zhí)行員和電話 | |
標的物名稱 | 長沙市岳麓區(qū)岳麓大道57號奧克斯廣場5棟301號房屋(權證號碼:715147854) | ||
情況說明 | 1.標的物所在地(或為何人保管) | 長沙市岳麓區(qū)岳麓大道57號奧克斯廣場5棟301號房屋 | |
2.產權證有無原件?原件在何處? | 有原件,抵押在申請執(zhí)行人處 | ||
3.有無鑰匙?如需拍攝錄像和看樣聯系何人? | 看樣聯系:188 1710 3604(劉法官) | ||
4.查封情況(是否本院首封或有無資產處置權限) | 本院查封,有處置權 | ||
5.有無租賃?(租賃范圍,租賃期限,租金數額,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,租賃合同,租戶姓名,住址及聯系電話等) | 無 | ||
6.有無優(yōu)先購買權? | 無 | ||
7.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| 該房屋與303號房屋部分打通,買受人需恢復原狀。 |
所在小區(qū):奧克斯廣場